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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3-01 14:05:00    来源:中共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月14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人社局党组(含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5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压实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22年1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专题会议2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抓实责任分解。在广泛征求局各党组成员、各股室及下属各事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中共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一组对区人社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问题,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各股室(单位)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落实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整改不力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整改效果差的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四)注重长效发展。整改期间,及时向全局干部职工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积极接受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职工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人社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人社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强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二是制定印发《2022年度区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泉丰人社党组〔2022〕12号),严格按照计划安排有序推进各阶段的学习,并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确保学习成果用于指导实践。三是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每次学习均做好记录,坚持做到一学一台账。2022年,局党组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学习研讨4次,组织班子成员每人各撰写学习心得体会4篇,并及时做好学习记录。

        (2)针对贯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做好人才政策宣传工作,依托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人才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 配合泉州中央商务区、区委人才办、区工信科技局等部门制定《关于促进泉州中央商务区加快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丰泽区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丰泽区关于支持重点产业人才集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等文件中涉及的人才政策。二是加大高层次人才申报评审工作力度,不断提升高层次人才总量。2022年新认定高层次人才434人,其中引进人才54人,位居全市第一;高层次人才增长率位居全市第二。三是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区符合2020年度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返还资金已全部拨付落实到位。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截至目前已返还8117家企业1585.27万元资金,返还进度为99.89%。四是围绕“两精准两到位”,扎实推进参保扩面。做好企业职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未参保人员,特别是60周岁以上或困难群体的摸底排查和参保扩面工作,确保数据精准。针对性开展养老和工伤保险各项政策宣传,推动社保政策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加快推进人社基层平台建设,推动养老、工伤保险高频事项下放,打通养老保险服务“最后一公里”。参保扩面工作情况实行“每两周上报、每月一通报”制度,由街道每两周汇总上报企业职工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情况,定期对数据进行抽查核实,并通报全区每月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完成情况,营造比拼赶超的良好氛围。2022年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25.82万人、14.60万人、17.33万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6.09万人。

        2.关于人才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会同区委人才办制定《关于推进制定丰泽区第六、七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和政策支持的工作方案》,并组织我区各涉才部门召开人才认定标准制定推进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根据会议工作部署,拟发《关于报送<泉州市第六、七层次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通知》,要求区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围绕加快集聚新一代信息技术(软件信息、5G、云计算、数字经济等)、人工智能(装备智造)、工业设计、电子商务、法务、金融、人力资源、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产业,以及教育、医疗、社会工作等民生领域人才,分别提出本系统、本领域第六、七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报我局汇总。我局已将汇总情况整理后报区委组织部人才办。下一步,将会同区委人才办抓紧制定《丰泽区第六、七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和政策支持规定(征求意见稿)》,报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二是推动新增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泉州迪特工业产品设计有限公司等2家科研平台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单位。截止目前,我区共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单位8家。按照市级通知要求,指导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单位发挥引才用才主体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自主认定方案。三是做好人才服务。按照市级要求配合做好核查拟发放资金的省、市级高层次人才、省工科青年人才的在岗及年薪等情况。2022年,拨付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补助资金602.5万元、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和台湾优秀毕业生来闽就业支持对象补助资金共566.4576万元,拨付2021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驻站博士后科研、生活补助14.5万,拨付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资金资金121.14万元,拨付2022年度引才机构推荐引进高层次人才资金奖励1家5万元。

        3.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依法行政、普法学法工作,制定我局2022年依法治理、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并将党组会学法和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列为常态化工作,重点学习工伤认定、行政许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切实提高办案人员处理复杂工伤案件的能力。三是规范工伤认定办理程序。坚持“四快”的工作原则。即快审查、快受理、快核实、快认定,提高认定工作效率。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中研究,采取集体讨论办法决定,减少不必要的失误,确保工伤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对一些材料存疑的工伤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取证,确保双方权利得到保障。四是加强部门协调,提高办案质量。对内,仲裁、监察、社保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协商处理好一些疑难问题;对外,加强与区司法局、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交换意见,保证政策的一致性。

        (2)针对执法检查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新梳理我局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计划在上一年度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每年“双随机”工作意见,完善细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每年重点工作和上级要求细化确定重点检查项目,扩大“双随机”检查覆盖面;在增加年度“双随机”检查次数基础上联合市人社局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增加检查频次,并进一步梳理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完善落实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有效引导鼓励相关市场主体规范经营。二是制定推进我局2022年“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计划,对监管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并积极配合市人社局开展2022年劳务派遣机构“双随机”工作。三是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印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通过街道社区发放至辖区各企业、劳动者。四是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执法检查力度。统筹协调安排工作,保障监察员服务检查指导企业工作时间,今年以来常态化开展建设施工领域检查,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工作检查指导;会同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娱乐场所用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五是加强对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管。通过省市监管平台实时监控工地“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工地进行整改。

        (3)针对卷宗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增设一个简易仲裁庭,每天加排庭审案件,增加仲裁案件办理数量,及时受理和消化案件,现案件均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终结。二是全面梳理检查历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卷宗,针对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卷宗存在申报材料错漏和受理时间、送达时间未填写等现象,及时补缺补漏,严格按照档案标准化要求,规范整理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卷宗,举一反三自查自省。

        4.关于保就业惠民生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1)针对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街道社区有针对性地设置公益性岗位。通过各街道就业困难人员数量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发对应公益性岗位数,引导社区积极招用辖区就业困难人员,有效化解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问题。二是结合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积极推进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工作,把公益性岗位作为首选岗位向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开展宣传推介,取得较好成效。截止目前,登记在册的就业困难人员经开展就业困难人员专项就业帮扶行动,已从2021年6月的779人降为2022年12月的96人,完成683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三是开展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活动。进一步创新公益性岗位政策落实工作思路,把公益性岗位政策与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结合起来,在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基础上,牵头制定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方案,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发布招聘信息并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将岗位拟聘人员按需求分配安置到各用人单位,从而进一步提高公益性岗位安置率。截至2022年底,全区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26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43.34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15.38万元,相比2020年时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8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0.57万元,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显着成效。

        (2)针对落实就业扶贫工作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0和2021年度我局均按市级工作部署落实企业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奖补工作,并在市级要求的时限内及时兑现奖补资金。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完成各类资金兑现。

        (3)针对落实惠企稳岗政策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青年就业见习政策宣传,拓展就业见习单位范围,加大政策知晓度,充分挖掘辖区企业见习岗位,指导辖区见习单位按规定开展就业见习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发68个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二是泉州市人社局《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存工资保证金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119)系2020年6月2日印发,涉及的3笔保证金分别于2020年4月10日、4月29日、5月21日缴纳。收到市人社局文件后,我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企业可按照文件规定通过上限缴存、银行保函置换、担保公司保函置换等方式向我局置换现金,并已全部置换完成。

        5.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整改“回头看”,大排查大整治期间排查的351处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指导辖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已完成备案。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局支部理论学习计划,2022年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1次。二是提高重视程度。及时调整充实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各股室(单位)积极配合的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局领导班子成员能够自觉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结合各自分管的业务工作经常性开展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并将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二)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局党组坚决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真正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6月9日,召开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正确处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与做好人社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一把手”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对分管股室(单位)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和党风廉政教育,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强化纪律执行、规矩约束。2022年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5人次、对新任股级干部、新晋级事业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2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谈话20余人次。二是抓实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学习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高岗位廉政风险认识,将学习教育“主线”与筑牢思想“防线”相结合,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2022年6月9日,在局金保工程会议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零容忍》,以案为镜,筑牢底线。7月15日,组织干部职工到泉州市道德模范馆参观,学习“勤廉榜样”。三是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以强化重要岗位监督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严肃问责为手段,健全覆盖全局各部门、各工作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2)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不断强化提高领导干部职工对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的认识,端正态度,杜绝内容雷同、以工作谈话代替廉政谈话的现象。2022年6月9日,局党组召开研究部署和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日常监管,每半年与分管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各股室(单位)负责人要负责对本股室(单位)人员提交的廉政谈话记录表进行审核把关。二是推行廉政谈话提醒常态化机制,局领导班子成员通过谈心谈话的方式,主动了解掌握分管干部职工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向局党组和区纪委报告。今年上半年,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5人次、对新任股级干部、新晋级事业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2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谈话20余人次。

        (3)针对述责述廉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再学习述责述廉及整改主要内容和要求,深刻认识述责述廉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好方法,通过不留情面的质询、一针见血的点评,让参述人“红脸出汗”,使与会者感受压力传导。二是着重强调述责述廉内容应该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包括履行领导责任、加强教育监管、坚决反对腐败、选好用好干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逐一报告。三是坚决落实整改提升。严格对照述责述廉整改工作要求,开好2021年述责述廉整改报告会,各领导班子成员逐条逐项严格比对,认真梳理整改情况,让述责述廉真正成为领导干部自我约束、强身健体的利器,成为管用有效的监督方式,以主动担当的作为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2.关于因私事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根据《泉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重新修订我局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证件交还时限,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度,开展本局工作人员持证信息自查核查工作,补充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4人,建立完善证件集中管理台账。二是认真开展出国(境)登记备案信息核对工作。每季度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对人员信息,重新梳理台账。三是对纳入我局登记备案范围的对象再次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清理,对巡察发现的因私出国(境)证照审批材料丢失、证件返还时间较长等问题,即时通知单位及个人,明确要求立即整改。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1)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议,部署开展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开展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学习教育,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二是下发《区人社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的通知》,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梳理岗位职责,深入查找风险点,并逐一制定防控措施。三是建立党风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将梳理出的每项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潜在的廉政风险点、等级和防控措施,严格把控源头。

        (2)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通过加强业务经办人员、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管理,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细化业务档案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专项资金的运行安全和规范。2020年度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考核,合理设置不同考核等次并差异化发放补助资金,其中考核优秀社区平台17个,良好27个,合格36个,该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不规范”问题,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直接发放至企业法人个人银行账户,返还账户均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经向上级业务指导部门请示,省级已出台文件规定:“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并及时告知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直接发放至企业法人个人银行账户”,该问题符合文件规定要求。

        (3)针对社保内控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把开展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当前人社领域重中之重的工作项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形成“一把手”亲自谋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实抓牢、职能股室和经办机构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良好机制,从制定方案、成立专班、动员部署、建立台账、调度整改、现场检查等方面入手,压实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闭环管理责任,构筑社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行动实效,维护基金安全。二是坚持强化落实“每月一自查、每季一督查、半年一报告”跟踪监督检查制度,通过现场和非现场监督方式做实社保基金监督,上半年以“社保经办机构设立的社保基金账户”为对象,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共同组成检查组开展现场基金监督检查5次,有效维护了基金安全有效运行。三是及时做好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待遇发放人员轮岗,该岗位人员已于7月完成岗位调整,资格认证等高风险岗位建立认证业务初审、复核、审批三级审核机制,复核岗位全部由在编人员担任,各业务流程明确分工,严格管理个人账号密码,严禁一人兼任多项流程、通办各项业务等操作。四是2021年5月已对2019年至今未认证的49名人员进行筛选比对并全部停发,我局将按要求持续做好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对未按时完成资格认证的参保人员及时予以停发,并加快做好重复领取和冒领待遇追回工作。

        4.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费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财务报销有关规定的学习运用。二是巡察时我局有6名干部未办理公务卡,其中三名新考录人员公务卡巡察期间正在办理中,2名工作人员因个人信用问题未能办理公务卡,属客观原因未能办理。截至目前,除客观原因未能办理的2名工作人员外,其余工作人员均已办理公务卡,2019年委托旅游公司购买机票已于当年度报账时向区财政局作情况说明,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公务卡有关结算规定,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2)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开展社保基金账户管理排查作为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做好自查排查工作作为进一步防范社保基金账户利息损失风险、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举措,组织各社保经办机构对照省市文件精神和排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邀请驻局纪检组组成检查组于2022年5月17日对各社保经办机构设立的社保基金账户进行排查。二是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合作金融机构基金风险管理有关规定同银行签订协议,目前居民保和企业保均已整改到位。

        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前哨”作用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通过列席党组会、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会、主动约谈、听取汇报等形式,摸清部门权力运行机制、“树木”与“森林”状况,助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凡属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均主动邀请驻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增强民主决策的透明度,今年来共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党组会20余次。

        (三)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议事规则。重新修订完善《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厘清党组会与局务会的议事范围与权责事项,再次明确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等“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党组会议研究范畴,将业务事项列入局务会议研究范畴。二是完善会议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会议制度》和规范会议管理,明确党组会、局务会参会对象、议事内容,促进局党组的规范运作和工作落实。三是规范记录格式。提高会议记录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做到尽量详细、完整,记录会议研究全过程,体现参会对象逐一表态内容,确保做到要素齐全、要点清晰、要旨不漏、过程完整、保持原意、反映原貌。

        (2)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调整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党风廉政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工作机构的通知》(泉丰人社党组〔2022〕20号),形成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党建工作领导。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针对选举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保质保量依法依规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前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步骤进行选举,未出现缺漏环节,换届材料已经妥善归档。

        (2)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党内规章制度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高质量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二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全体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

        (3)针对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战役有我”“三进三助当先锋,强产兴城我先行”等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地完成了“规定动作”。二是采取观看影片、开展志愿活动、专题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了“迎新春送温暖办实事”“党员当先锋 助力开门红”“弘扬传统文化 增强文化自信”“争创模范机关 喜迎党的二十大”等主题党日活动。2022年共开展18次主题党日活动。

        3.关于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严实的问题

        (1)针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疫情期间结合党员“双报到”制度,成立两个临时党支部,6个党员先锋队(先锋岗),支部党员全员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签订2022年党员承诺书,将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情况作为承诺重要内容。同时,局党支部对党员服务项目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2)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班子率先垂范。从局党组领导做起,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率先树立起良好形象,时时处处规范自己的言行,带头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强化作风建设。加强作风行风建设,利用党组会、局务会、全体会议等场合时常提醒,做到逢会必讲纪律,对干部职工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教育、早提醒、早纠正,切实增强遵章守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三是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追回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追回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加快做好重复领取待遇追回工作。针对未追回重复领取社保待遇问题,我局多次与重复领取对象(已去世)家属电话联系和面谈沟通,耐心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告知其享有的权利义务,目前家属自愿由社保经办机构停发其养老保险待遇,待累计金额足够偿还重复领取待遇金额后一次偿还,该家属的养老保险待遇已于2022年6月停发。

        4.关于落实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检查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的“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实不够彻底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目前上级人社部门未制定现场踏勘环节审查要点,经与市人社局沟通,已整改简化审查要点,只保留对所提交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上的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是否一致进行核实。同时,为落实人社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要求,我局进一步梳理规范审查要点,确保和省、市关于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及上级人社部门有关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实施规程和审查工作的文件要求相一致,同时按要求进一步规范审批自由裁量权,进行重新梳理、转化为可执行的标准,形成审查标准清单,推行“打勾式”核实清单;二是针对“惠企政策服务存在短板”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加大惠企政策业务的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宣传组织引导企业前来申报,缩短申请时限,加快资金兑现进度。

        (2)针对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照2018和2019年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新梳理,形成清单,重新完善整改措施,逐条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重新梳理细化党组会与局务会的议事范围与权责事项,严格执行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等“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党组会议研究范畴,将业务事项列入局务会议研究范畴,重大决策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三是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扎实开展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推动机关进一步转作风、提效能。四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党员观看《零容忍》警示教育片。扎实开展廉政谈话,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人才工作存在短板事项。

        存在问题:把握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不深不透,至巡察时,未能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的要求,设置第六至第七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及相应待遇,充分发掘政策下放所带来的内在红利,一定程度影响人才工作的开展。

        未完成整改原因:丰泽区高层次人才第六、七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区直各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政策制定需立足全区实际,综合考虑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需求,以及我区人才政策吸引力要与周边县区相均衡等因素,通过实地考察、会议研究和征求意见等形式,征集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区直有关职能部门、驻区有关单位、重点人才企业、人才代表等意见建议,经多次讨论、修改,目前已形成《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第六、七层次人才认定及政策支持规定(丰泽区)》(审议稿),待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

        下一步整改措施:目前已制定丰泽区高层次人才第六、七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待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我局将继续配合区委人才办、区直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第六、七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政策的落实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3月前。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将从“三个坚持”上下足功夫,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坚持思想认识再强化。坚决扛起巡察政治责任,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提高政治站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巩固整改成效,层层传导压力,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确保发现问题不反弹。二是坚持问题整改再深化。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再研究再反思,确保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在本局范围内开展“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坚持建章立制再固化。深度挖掘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从制度上查找漏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人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把制度笼子扎紧扎密扎实,着力消除根源性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575991;通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树脂大楼620,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22575991@163.com。

        【责任编辑:庄秀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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