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 在“部长通道”答记者问
●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反贪总局以及全国检察院的反贪系统,加入国家监察委以后,中央纪委监察委机关和地方纪委监察委机关总共增加了10%的人员。将来职权行使的范围是有所扩大,但是职权类型基本与过去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国家的行政监察工作职权方式大致相同,并没有太多扩权的行为。
● 过去我们国家反腐败有一个大的空白地带,就是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没有跟上。……通过这次国家监察法的设立,我们将对这个空白地带,运用法律授权,进行监督、调查和处置。
● 对于只增加10%的人,大概要增加200%以上的工作对象。但我们认为,我们不是一个超级权力机构。我们做的大量工作,大概是日常拉拉袖子、提个醒的工作,是监督的工作,是防止人由小错误变大错误的工作。毋庸置疑,我们也会坚决惩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
● 监察法实施后,监察委处理的事务,大量是违法的,少数是犯罪的,监察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纪律检查工作处理的大量不是违法犯罪行为,在这些方面,纪委按照党中央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这两项职责互相补充,有增强作用,但也是互相不能替代的,它们和司法部门依法审判的工作之间是有联系的,但同样也是不能互相替代的。
3月5日和7日 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
● 中央纪委和即将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 这次宪法修改旗帜鲜明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等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对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
【责任编辑:刘荣兰】